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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替強盜集團臥底潛逃回台 強盜未遂遭判4年

記者潘千詩/綜合報導

18年前,一群亞裔強盜集團在美國搶劫電子公司,逃跑時槍殺華裔工程師,擁有台美雙重國籍的共犯胡家泰潛逃來台,經美國聯邦調查局(FBI)通報我國,刑事警察局逮捕胡嫌後,台北地院今(18)日依加重強盜未遂罪,將他判刑4年,可上訴。

▲台北地方法院(圖/Google Map)

判決書指出,胡家泰是犯罪集團成員,他於民國87年7月間,前往加州的Wintec Industries公司任職,以便蒐集該公司高單價產品,如CPU、RAM等電腦零件的儲藏處、倉庫關門時間、公司人員下班時間、車道出入口、各監視器安裝地點、警衛所在處及人數等各重要資訊後,將所繪製的Wintec公司平面圖交予集團成員。87年8月28日晚間8點30半,成員分別搭乘2輛租來的白色廂型車到公司外埋伏。

直到Wintec公司的負責人與員工等人要關閉倉庫下班離開之際,其中一車衝撞警衛室,制伏警衛,隨即開門讓另一車駛入,車上坐著持AK-47衝鋒槍的歹徒,打算開到倉庫外載運產品。

但公司負責人及2名員工聽到警衛室傳來呼救聲,立即返回將倉庫門上鎖,隨即要開車逃離現場以免遭害,但歹徒不滿落空,竟朝車掃射,導致華裔工程師Hsu Pin Tsai不幸遭擊斃。

集團成員都被美國聯邦大陪審團起訴,主嫌Ted Nguyen被聯邦法庭判刑24年,開槍的Anh The Duong被檢方求處死刑,胡家泰則潛逃回台。

經美國FBI通報我國司法單位,台北地檢署指揮刑事局,於103年循線逮捕當時38歲的胡家泰到案,並依加重強盜未遂罪起訴。

台北地院審理時,胡男否認犯行,但調查發現,胡男的辯稱避重就輕,是推卸之詞,不足採信,考量胡男於行為時正值盛年,不思正途營生,竟冀望不勞而獲,以強盜他人財務方式牟利,且在美國犯罪後,為逃避審判而回台,在我國接受偵、審程序時仍不思悔悟,依共同犯攜帶兇器強盜未遂罪,處有期徒刑四年,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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