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昱孜/高雄報導
▲阿涵跑到公婆家罵:縱容兒子外遇,已構成誹謗罪,判罰5000元。(圖/翻攝PIXABAY)
高雄一名楊姓男子與妻子阿涵(化名)結婚後感情逐漸變淡,妻子認為丈夫工作不認真還搞外遇,氣得跑到公婆家大喊:「你們縱容自己的兒子外遇」。不只如此,還在住家附近廣發傳單,內容讓楊家人大為光火提告誹謗,一審法院判阿涵須賠罰5000元;阿涵不服上訴,遭高雄高分院駁回,全案定讞。
判決指出,2021年6月25日中午12時許,阿涵氣到前往公婆家門外,對著楊父大喊:「你們縱容自己的兒子外遇」;9月16日,阿涵又氣得跑到公婆家附近騎樓、道路廣發傳單,上頭寫著「是什麼樣的媽媽能夠教出高三聯考前轉學、大學被退學、碩士考八年、結婚不工作、一工作就外遇的兒子」、「陳老師,請問你都是這樣教學生與孩子的嗎?」。
儘管最後楊男和妻子離婚,但楊家人不願意就這麼算了,針對發傳單一事,提告誹謗。一審法官認為,楊男就算外遇是真的,但並非公眾人物,是否外遇與公眾利益無關,阿涵此舉已經構成誹謗罪;但發傳單部分,因為僅稱「陳老師」,無法確認是在指楊家人,不構成誹謗,因而判阿涵需罰5000元。阿涵不服判決上訴,高雄高分院法官認為一審判決均無違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決,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