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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歲少棒隊員「折返跑1800米」中暑死亡!2教練審判結果出爐

記者洪正達/高雄報導

黃姓少棒球員中暑身亡,2明教練因疏於防範均已過失致死罪起訴。(示意圖/PIxabay)

▲黃姓少棒球員中暑身亡,2明教練因疏於防範均已過失致死罪起訴。(示意圖/PIxabay)

高雄某國中棒球隊在2021年間發生14歲國三生中暑死亡,案經法院審理後,球隊總教練與教練等均依過失致死罪分處4個月、3個月徒刑,2人皆宣告緩刑2年,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呂姓總教練負責規劃課程及球員訓練,盧姓教練進則依規劃執行訓練,2021年因備戰「第八屆立德盃全國青少棒錦標賽」進行一連串緊鑼密鼓的練習;2021年9月20日上午9點到10點30分間,球隊進行熱身、敏捷訓練、內野守備訓練等項目,如果有人漏接,全隊必須在本壘板到全壘打標竿間折返派,距離約180公尺;當天10點多的氣溫約30.9度、11點為31度、相對溼度71%,綜合溫度熱指數(WBGT)為32.1,運動員應避免長時間在高溫環境活動。

發生意外的黃姓少年身高155公分、體重80公斤,BMI33.2,屬於中度肥胖,也是中暑的高風險群,但卻在內野守備訓練期間,因隊友的失誤,讓他必須連坐體罰折返跑10多趟,跑完後黃姓少年曾嘔吐,隨後又進行訓練,豈料訓練結束後倒臥教練室門口,送醫前發生抽筋、嘔吐、失去意識等情形,緊急送往高醫後,12天後因多重器官衰竭死亡。

檢方調查,黃姓少年當時狀況已不適合在高溫環境下進行訓練,且呂男、盧男卻疏於注意,未將訓練中指,仍執意要球員罰跑,最後導致黃姓少年死亡,由於兩造間有確切的因果關係,因此雙雙依過失致死罪起訴。

但呂男開庭時辯稱,青少棒賽比賽時間都在上午8點到12點左右,因此訓練備賽也應以正式比賽的情境為主,再加上球場上都是球,更要注意球員的守備狀況,個別狀況無法即時的發現,在者,平時就已經提醒球員,若身體不適就要主動告知,但黃生從頭到尾都沒跟他們說,他們也無法發現;盧男則不認為訓練有過失。

2人的委任律師皆主張,由於考量黃生體能才安排到不需常常衝刺的捕手位置,訓練前後都有給與飲水及充分休息,而且「2名教練要顧及大部分球員的訓練,要對於每個球員之生理狀況隨時注意,實在是不可能,這是制度欠缺及經費不足的問題,不能只讓20多歲的教練來承擔」。

但法官也認為,盧姓教練在訓練當天的氣溫紀錄上為29.5至31.7度,本就應嚴加防範球員受到熱傷害,卻不顧高溫要求隊員進行敏捷訓練、守備訓練、失誤折返跑等,再加上當天有其他球員覺得不適要求休息,黃生由於身材較肥胖,已能預見高強度訓練恐帶來的傷害,明明可即時停止卻置若罔聞,造成黃生死亡。

但法官也認為,黃生站在教練後面,沒有主動告知自己嘔吐等不適情形,違反義務程度並非重大,再加上環境氣溫逐年創新高,制度上有缺考量,也尚未檢討出因應的比賽規範,使得呂男、盧男2人欠缺具體引導,更沒有相應的設備與訓練,在這些不可力抗的條件下可減輕罪責,在者2人皆已跟家屬和解,因此均依過失過失致死罪分判4個月、3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宣告緩刑2年,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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