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陳韋劭報導
▲女直播主拍性愛片後對3男提告。(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台中呂姓、陳姓和吳姓男子找女情色直播主拍性愛片,女直播主事後卻報警對3男提告性侵。女直播主指控,其中一名男子載他去摩鐵時曾亮槍威脅,她擔心遭不測,且擔心以往「借位」拍攝方式被公開,因此當下不敢抵抗。台中地院勘驗影片後,發現女直播主對男方說「會噴水」,還主動拉男方貼近喊「上癮了、上癮了」,法官認為女子未明顯拒絕言語和行為,判3男無罪。
判決指出,呂姓男子明知女直播主開設之直播內容並未與人實際發生性行為,而係採「借位」形式拍攝。2022年4月24日,呂男仍邀約女直播主至台中一家精品時尚旅館開房,再邀集陳姓和吳姓男子到場。
當天凌晨3時至6時許,陳姓和吳姓男子以違反女直播主意願,強行對其性侵,並由呂男持手機開啟直播。待2男完事離開後,呂男再對女直播主性侵得逞,2人一同離開汽車旅館後,女直播主隨即報警。
女直播主控訴,一上車對方就打開副駕駛座前面的置物箱,亮出裡面1把黑色的槍,到場後3男竟都真槍實彈上陣,因害怕對方在直播中揭露我之前的直播都是借位和演戲,會導致我的觀眾流失,所以只能配合對方。過程中有說:「我不要,好了、妤了啦,就這樣就好了。」還有用手試著把對方推開,但之後仍陸續被3男性侵得逞。
呂男等3人應訊時,皆坦承與女直播主發生性行為,但辯稱並未違反她的意願,且有支付錢財給她。
台中地院勘驗當時錄影畫面,女直播主與男方發生性行為過程中,曾以言語或動作為互動、回覆,不但於被問「妹妹,他問妳會噴水嗎?」時,回答「我會啊」,甚至伸手將男方往自己身體方向拉近,女直播主還說「上癮了、上癮了」,並未見有拒絕的言語或舉動。
此外,法官勘驗摩鐵監視器畫面,女方當時和其中呂男牽手進入旅館房間,離開時,呂男還將結帳發票遞給女方。且女方和在發生關係前,均與男方互動親密。
另根據雙方對話紀錄,女直播主事後曾傳訊給呂男「你在平台看別人花那麼多」、「對我」、「是這樣」、「你對我真心」、「我真的很難判斷」、「想不透」等語,但都未提及被性侵內容,與一般被害人於遭強制性交犯行後,會立即質疑加害人欲討回公道或尋求說法之情形有別。台中地方法院認為,證據尚不足以認定呂男等3人確有女直播主所指述加重強制性交犯行,因此判3人無罪。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