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中心/梁雪婷報導
▲中國深圳一家公司在工作區域內安裝了多個高清監視器。(示意圖/資料照)
現在多個公司會在員工工作區域安裝監視器,日前就有女員工因不滿監視器位於工位上方,連續18天在工位上撐傘。公司人資溝通未果,決定將她解雇。事後,女員工將公司告上法院,但最終以影響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為其他員工帶來負面影響為由,駁回女員工的150萬元賠償請求。
根據「南華視頻」微博指出,中國深圳一家公司2019年6月24日在工作區域內安裝了多個高清監視器。其中一名女員工不滿有監視器位於工位上方,認為會拍到個人隱私,連續18天用2把傘遮擋該監視器。公司人資經理見狀,多次與該女員工溝通,並2次發出警告信。不過該女員工仍堅持在工位上撐傘。直到2019年7月17日,公司以女員工在工位上打傘嚴重違紀為由,將她解雇。
▲女員工連續18天用2把傘遮擋該監視器。(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女員工不滿要求公司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約賠償金,總計33萬5124元人民幣(約新台幣150萬元)。經法院一審、二審及高院再審,最後裁定公司解除合約的決定合法合理,並駁回了女員工的賠償請求。法院認為,該名女性員工作為公司中階管理幹部,行為不僅影響了公司的正常工作秩序,也為其他員工帶來了不良的負面影響,屬於嚴重違反公司勞動紀律的情況。因此,公司解除與其勞動合約的決定合法合理。
消息曝光後,就引發網友論戰「在自己的工位上打傘為什麼會影響公司正常秩序??如果不想拍員工隱私為什麼不把攝像頭換個位置安裝?」、「這是公司還是監獄」、「監控一般裝在走廊或者出入口,直接對著員工拍挺奇怪的」。不過也有人認為,「如果擔心走光,可以穿嚴實一點的衣服」、「這麼矯情上個毛班」、「那為什麼要穿會走光的衣服?」、「這是什麼公司,如果是政務大廳銀行櫃檯之類的,肯定要攝像頭監視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