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怡潔/台北報導
▲黨團協商覆議案
立法院日前通過在《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三讀,總統府已核可行政院覆議案並送至立法院,立法院程序委員會昨將覆議案列為星期五院會報告事項第二案至第四案。立法院長韓國瑜今(13)日上午召集黨團協商覆議案表處理時間,最終結論6月19日(星期三)及20日(星期四)召開全院委員會,並邀請行政院院長列席說明,各日分別由國民黨黨團推派11人、民進黨黨團推派11人、台灣民眾黨黨團推派2人進行詢答;6月21日(星期五)上午報告事項處理完畢,進行記名投票表決。
黨團協商今天上午9時召開,最終決定事項:第一、 各黨團同意定於6月19日(星期三)及20日(星期四)召開全院委員會,審查行政院所提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及「中華民國刑法增訂第五章之一章名及第一百四十一條之一條文」之覆議案。審查時,邀請行政院院長列席說明,各日分別由國民黨黨團推派11人、民進黨黨團推派11人、台灣民眾黨黨團推派2人進行詢答;每位委員詢答時間為10分鐘,詢答順序依例授權議事處辦理;名單請於6月18日(星期二)中午12時前送交議事處彙整,逾期視同放棄。
第二、 上述覆議案定於6月21日(星期五)上午報告事項處理完畢,進行記名投票表決,2案分別為2張票、同時投票,並由各黨團推派1人擔任投、開票監察員,其餘相關投票事務工作依例授權議事處辦理。當日會議不進行施政方針報告質詢。
▲覆議案黨團協商結論。(圖/國民黨團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