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昱孜/台南報導
▲小宇趁著親妹妹暈眩時試圖性侵,遭判1年8月,全案可上訴。(示意圖/翻攝pixabay)
台南一名女子阿涵(化名)在家不明原因暈眩,其胞兄小宇(化名)上前攙扶時竟起了色心,趁著阿涵全身無力時試圖性侵,所幸她奮力抵抗才得以倖免;阿涵在邱姓友人陪同下赴醫院驗傷提告,經採集阿涵內褲、陰部及胸部,均檢測出小宇DNA。台南地院法官審酌,依法判小宇1年8月,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小宇和阿涵為親兄妹關係,去年1月15日晚間6時,阿涵因不明原因導致暈眩,陷入無自主能力狀態,小宇見狀隨即上前將她攙扶至房間內,但接下來竟然趁著妹妹無力之際,撫摸其胸部、大腿、屁股,並試圖性侵未果。
事發後,阿涵內心受創,將此事告知邱姓友人,並於16日凌晨0時許,前往成大醫院驗傷並向警方報案提告。由於阿涵內褲、陰部、胸部接驗出小宇DNA,因而遭檢方提起公訴。
小宇對自己犯行坦承不諱,事後已經取得媽媽與胞妹諒解,台南地方法院法官審酌後,認為小宇為逞私慾不顧人倫,還違背阿涵意願,已經造成被害人身心受創,判處1年8月刑期,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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