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洪正達報導
▲賓士車速度相當快,快到警方的測速照相機取締的守規矩的良好市民。(圖/翻攝記者爆料網)
屏東台一線枋山路段近年來為了減低死傷車禍,警方在該地不時設置移動測速照相取締,不過日前卻有照相機出包的事件傳出,一輛行經該處的VOLVO休旅車,明明就低於速限行駛,但警方仍舊寄出紅單裁罰,但真正違規的是一旁時速破百的賓士C250 COUPE,剛好兩車同時通過偵測範圍,只是VOLVO恰巧當了替死鬼,直到苦主奔波半個月無果後訴諸媒體後,才得到警方主動撤單的回應,而賓士即便超速,但在無法取證的情況下逃過一劫,免罰。
據了解,警方設置的測速照相機在台1線454.3公里南下路段,由於該路段時速僅60公里,VOLVO休旅車明明開不快,最後警方竟然寄出了紅單,上面顯示時速為107公里,已超速47公里,按理說不但要吊扣牌照半年還要繳納高額罰鍰,沒想到警方最後也沒查證清楚,逕自取締了守規矩的VOLVO,成為賓士轎車的替死鬼。
▲由於前幾年死傷車禍不斷,屏鵝公路海豚灣路段成為警方取締熱點。(圖/翻攝記者爆料網)
從休旅車主陳男車上的行車紀錄器來看,當時行駛在外線道,豈料同向後方有一輛黑影疾駛而過,但卻沒發現到警方早已設置測速照相機取締,但陳男的車速明顯慢了其他車輛許多,但枋寮分局仍行政怠惰,未加查證,對VOLVO開罰,警方這種「抓交替」的做法,讓陳姓車主相當不滿,再加上「兩手一攤,你去申訴」態度非常讓人受不了,明明錯不在己卻要自證清白,在奔波半個月後轉而求助媒體。
▲被警方「抓交替」的VOLVO車主。(圖/翻攝記者爆料網)
枋寮分局指出,民眾指稱於屏東縣枋山鄉台1線454.3公里南下遭測速照相取締超速違規,該路段限速為60公里,民眾行經該測速位置測得時速107公里,超速47公里,遭本分局製單舉發,經檢視照片及民眾提供影片,見另一輛車從慢車道快速駛入,致測速照相儀器偵測車輛與違規車輛不符,分局將主動撤銷罰單,避免造成民眾困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