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中心/綜合報導
▲夏克立公開聲明不控告郎祖筠和竇智孔,唯獨告陳蔓菲。(圖/記者鍾智凱攝)
加拿大籍藝人夏克立與黃嘉千的婚變官司,去年在影劇圈引發不小話題,許多身邊的藝人選邊站。夏克立公開聲明不會控告力挺黃嘉千的郎祖筠和竇智孔,然而《戲說台灣》女星李宇柔(陳蔓菲)批夏克立「加拿大約克夏該處死」等言論,已達到辱罵而貶損夏克立名譽,台北地檢署27日依公然侮辱罪起訴李宇柔。
李宇柔於2023年12月6日下午6點左右,在個人官方臉書粉專上,發表多篇批評夏克立的文章,內容包括「一看就知道是廢物的爛人」、「被人養的狗」、「讓這條狗去安樂死吧」以及「那隻加拿大約克夏該處死」。13日凌晨,陳蔓菲再度發文,稱夏克立為「會吠的動物」、「妖魔鬼怪」、「白狗」等,並多次提及「安樂死」、「該處死」等字眼。
▲陳蔓菲去年曾狂罵夏克立「那隻加拿大約克夏該處死」。(圖/陳蔓菲提供)
夏克立認為這些言論已達到辱罵及貶損其名譽的程度,並提告妨害名譽與恐嚇等罪嫌。經台北地檢署調查,檢察官認為將人比喻成狗,具有貶抑性及輕蔑性,足以對夏克立的名譽造成侵害,已超過一般人可忍受範圍,因而依公然侮辱罪起訴陳蔓菲。
至於提及夏克立「揍老婆」的指控,由於夏克立確曾被加拿大檢察署以攻擊罪及使人窒息之攻擊罪起訴,並被核發禁止接觸令,屬於公眾人物可受公評的事項,因此未起訴恐嚇或妨害秩序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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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罪推定原則。(三立新聞網製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