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靚緯/苗栗報導
▲一輛轎車行經國道3號竹南路段,因自撞導致左輪胎變形,車尾零件有一半掉落在路面,駕駛拒絕拖吊硬開。(圖/翻攝自高速公路局1968即時影像)
國道3號南下117.2公里處、竹南路段,23日發生一起車禍事故,一輛轎車疑似自撞護欄後,又與另一輛大型車追撞,造成左後輪爆胎變形,但駕駛仍冒險繼續往前開,轎車一路歪歪扭扭,蛇行約1公里後才下交流道離開,讓後方車輛替他捏把冷汗。國道第二大隊後龍分隊表示,接獲民眾報案時前往察看,並未發現事故車輛,若查證違規屬實,將會依法開單告發。
根據「高速公路局1968即時影像」顯示,23日上午11點左右,一輛黑色轎車,行經國3南下118公里左右,疑似失控猛烈撞擊護欄後,車尾嚴重毀損,左後輪胎疑似爆胎,明顯變形,這時轎車後方出現一輛拖吊車在後方戒護,但駕駛疑似不肯被拖吊,硬撐著繼續開。
▲▼轎車疑似爆胎,行車歪歪扭扭硬開在外線車道,險象環生。(圖/翻攝自高速公路局1968即時影像)
只見影片中,轎車車尾被撞到變形,車體部分零件已搖搖欲墜,駕駛仍冒險往前開,每開一小段路,車身就不斷往左飄移,駕駛努力把方向盤扭回來,沒多久又再度打滑,車身一下往左甩、一下往右偏,看起來就像螃蟹一樣,在外線車道橫著走,讓後方車輛看了傻眼,放慢車速保持安全距離。
▲駕駛不願拖吊,硬開破損的車輛長達1公里左右才下交流道離開國道。圖/翻攝自高速公路局1968即時影像)
後龍分隊表示,勤指中心接獲通報有車禍事故,車輛疑似從竹南交流道離開,邏同仁前往現場、交流道,均未發現報案指稱的事故車輛,事後調閱影像,發現轎車先是自撞內側護欄後,又與一輛大型車輛擦撞,雙方駕駛均未報案,通報竹南警分局前往攔查,發現該車輛停在一家汽車保修廠前,自行離去。
根據1968的即時影像,轎車自撞後因車輛毀損在國道上蛇行,可能觸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1項「在道路上蛇行,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可處6000元以上到3萬6000元以下罰鍰,將調閱相關影像跡證依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