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奇中心/唐家興報導
▲朱元璋採取了嚴厲的手段來對付貪官。(影視示意圖/翻攝自百度百科)
在中國歷史上,要說哪個皇帝誰最痛恨貪官,朱元璋說第二,沒人敢說第一;為了遏止貪腐,朱元璋採取了極為嚴厲的手段,甚至設計了剝皮的酷刑,讓貪官在死前飽受折磨;不過,朱元璋為了整治貪腐,殺了十多萬貪官,卻發現貪官越殺越多,根本無法遏止腐敗的蔓延。相較之下,雍正帝卻僅用了兩招便輕鬆解決了這一弊端。
朱元璋深知貪腐的危害,所以用死刑酷刑作為威懾,但朱元璋駕崩後,繼任的皇帝們便漸漸鬆懈了對貪腐的懲治,到了明朝中後期,吏治完全淪為爛攤子,加速了這個王朝的衰亡;而清朝雍正皇帝則從朱元璋治貪的失敗中汲取教訓,從根本解決貪腐的根源。
▲朱元璋殺了十多萬貪官,最終仍無法解決問題。(影視示意圖/翻攝自百度百科)
首先,雍正先制定了「火耗歸公」的政策(火耗就是重鑄銀子時有損耗,需要徵火耗稅補足損耗),防止地方官員在徵稅過程中攤派錢物為私囊所用。不過,雍正清楚,單單堵住貪污的管道還不夠,必須從源頭解決貪腐的根源,於是,雍正在「火耗歸公」的基礎上,推出了「養廉銀」這一創舉。這項制度規定,官員每年根據政績表現可額外獲得「養廉銀」作為獎勵,數額之高甚至可以超過年俸。
這這一制度實行下來,不貪的人可以透過努力工作獲得豐厚回報,而那些貪污的人,無論其職位有多高,也將受到嚴懲。如此,使得大多數官員都認為勤懇為民做事,比貪一時之財要來得更加明智。
▲雍正兩方法解決貪污的根本問題。(影視示意圖/翻攝自百度百科)
除此之外,雍正對貪官也實施了嚴懲不貸的政策。一旦發現貪污,不但要追繳全部贓物款,即便贓物已被花光,親屬也要連帶賠償。賠不出來,子孫就要充軍當役;再還不起,女眷就要充作「官窯」來還債。做了貪官不僅自己受罪,還禍及子孫,遭受家破人亡的嚴懲,哪個官員還敢貪污?雍正的這套改革措施很快就見效。
雍正的做法,讓整個官僚機構的作風發生了180度的轉變,普遍上進、勤勉為民。當初雍正入主時,國庫空虛只有800萬兩白銀,到雍正七年,國庫已經有6000萬兩的巨款。只可惜,好景不長,雍正駕崩後,由乾隆繼位。為了坐穩皇位,乾隆廢除了雍正大部分有利國家的改革政策,而且還美化了大貪官和珅的種種惡行,為日後清朝的覆滅埋下了禍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