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陳韋劭報導
▲軍事情報局校官虛構線民詐領工作經費。(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國防部軍事情報局上校蘇永玲、中校蘇薪名以虛構線民、假報情資等方式,詐領逾千萬工作經費挪做私用,日前遭法院各判刑7年、6年。檢方後續追查出蘇薪名和同單位上校江芳瑜、中校徐之心以相同手法詐領1600餘萬元。士林地院今天(25日)依貪污罪判處江女有期徒刑5年11月、徐男有期徒刑2年8月。
檢方調查,2018年至2023年間,國防部軍事情報局中校蘇薪名與上校蘇永玲為詐領情報費,虛構「梁方」等3名中國線民身分、假報對岸情資,以不實的情蒐績效表領取1000萬餘元情報費,檢方依公務員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公文書、洗錢等罪起訴。地院依違反貪汙治罪條例等罪,判處蘇女7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6年;蘇男則被判處6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5年。可上訴。
檢方持續清查後,發現蘇薪名與江姓女上校、徐姓中校以相同手法詐領情報業務相關工作經費,經查,蘇男與江女共同詐領約1000萬元,與徐男共同詐領約140萬元,蘇個人則又被查出詐領約190萬元及美金10萬元,3人共計詐領超過1630萬元。
檢方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之公務員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刑法之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公文書、詐欺取財及洗錢防制法之洗錢等罪嫌,依法提起公訴。
士林地院審理後,依共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判處江女有期徒刑5年11月、褫奪公權5年,徐男有期徒刑2年8月、褫奪公權2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