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弘逸/台北報導
▲除毛(示意圖/Pixabay)
已婚的林姓男霧眉師,在台北開設美容沙龍工作室,去年替女顧客小美(化名)進行下體除毛服務時,趁對方沒穿褲子,突將手指侵入她陰道,強制性交得逞。小美一氣之下報警提告,事後林男相當懊悔,寫悔過書、道歉信,用70萬達成和解,法院審理後,判他緩刑3年,可上訴。
林男為北市某美容沙龍的負責人,卻在2023年9月22日下午4時許,替一名女顧客小美下體除毛服務時,林竟趁職務之便,突然將手指強行侵入她陰道,強制性交得逞。當下小美受到驚嚇,立刻結束服務,報警並提告。
警詢、偵訊及審理時,林男都坦承犯行,也相當懊悔,還寫悔過書、道歉信,並與小美以70萬元達成和解,審理期間,已付40萬元,犯後還參加性別平等相關課程、從事志工服務及捐款行善。
法官認為,林男為滿足一己私慾,強制性交行為,侵害他人性自主決定權,但考量他有悔意,無前科,素行尚可,審理後,將他依照強制性交罪,處1年10個月有期徒刑,緩刑3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