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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淇銘批國民黨團未簽「不復議同意書」 導致《消防法》本會期無法審完

記者盧素梅/台北報導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圖右二為擔任召委民進黨立委吳淇銘。(圖/翻攝立法院直播)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圖右二為擔任召委民進黨立委吳淇銘。(圖/翻攝立法院直播)

去年屏東明陽工廠大火奪走4名消防員生命,消防員工作權再度受到重視,行政院日前通過《消防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新增22條文、增訂職安專章。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26)日排定審議《消防法》,但民進黨籍召委吳琪銘在會議前表示,伷於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對於行政院版與民進黨立委范雲的版本,均未簽署「不復議同意書」,導致今天無法審查,遺憾本會期無法完成修法,希望朝野將福國利民的法案放在最優先。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日審議《消防法》,內政部長劉世芳於會前受訪表示,這次《消防法》的職安專章中約有22條,其中對於資訊權的披露,或者其他工廠或相關人員比較加重處罰,如果沒有辦法再達到法定上面的要求,最高可罰1000萬元,如果有重大傷亡,有7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希望今天審查過程中非常順利。

民進黨籍內政委員會召委吳琪銘此時宣告,今天原訂審查消防法等8案,其中行政院與民進黨立委范雲的提案因國民黨團未簽署「不復議同意書」,導致今天無法審查,也因消防員職業安全衛生專章目前只有行政院版提出,無法審查造成不能立法。

吳琪銘表示,他身為新北市義消大隊長,每每看到消防人員殉職都感到十分痛心,呼籲消防法於立法院會一讀後,應立刻排審,希望在朝野共同討論、有共識下,強化火場的資訊權,及強化企業對災害的制止風險管理等,打造一個安全的工作環境;但很遺憾,《消防法》無法在本會期完成修法,他希望朝野各黨可以共同將此視為優先法案,也優先推動福國利民的民生法案。吳琪銘言畢,坐在台下的民進黨立委王美惠隨即表示「應該要予以譴責啦」。

依據《立法院議事規則》,在法案完成付委程序後,在下次院會散會前,黨團及立委可提出「復議動議」,讓立法院會再次處理法案的一讀程序,因此,委員會召委通常會等到復議期滿,或請各黨團簽署「不復議同意書」再排審法案,但由於今日國民黨團未簽「不復議同意書」,使得委員會只能進行詢答程序,就算進入逐條討論,也恐無法今天就將修正草案送出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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