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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粧品管理新制7月上路!沒登錄不準賣也不能送 最高罰100萬

7月1日起化粧品管理新制上路,不再區分特定用途跟一般,並推行登錄制度,讓管理單一化,未來業者必須完成登錄才能製造、販售、輸入,甚至贈送等,否則最高可罰100萬元。

衛福部食藥署副署長王德原(中)26日在例行記者會中說明,7月1日起化粧品管理新制上路,不再區分特定用途跟一般,並推行登錄制度,讓管理單一化,未來業者必須完成登錄才能製造、販售、輸入,甚至贈送等,否則最高可罰新台幣100萬元。(圖/中央社)

▲衛福部食藥署副署長王德原(中)26日在例行記者會中說明,7月1日起化粧品管理新制上路,不再區分特定用途跟一般,並推行登錄制度,讓管理單一化,未來業者必須完成登錄才能製造、販售、輸入,甚至贈送等,否則最高可罰新台幣100萬元。(圖/中央社)

目前台灣化粧品管理分為一般與特定用途2類,其中特定用途化粧品如染燙髮劑、防曬乳等,須查驗登記。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副署長王德原今(26)天在例行記者會中說明,7月1日起,廢止查驗登記,未來不分類別,統稱為化粧品,並推行化粧品產品登錄制度、建立產品資訊檔案,導入化粧品安全資料簽署人員制度,讓管理更為簡單完整。

王德原強調,未來除了免辦理工廠登記場域所生產的產品,如手工香皂外,所有化粧品業者在產品上市前,要先到「化粧品產品登錄平台系統」完成登錄,否則不能製造、輸入、贈送、陳列供試用,相關用途通通不可以,違者可處新台幣1萬到100萬元罰鍰,且可連續罰。

此外,食藥署將在今年7月9日至11日期間,在台灣主辦國際化粧品法規合作會議(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 on Cosmetics Regulation,簡稱ICCR)年度閉門會議,同時將辦理「化粧品產業轉型與創新」國際研討會。

食藥署說明,台灣在2020年成為ICCR正式會員,並在去年起首度擔任第18屆輪值主席,將繼續與ICCR會員及國際間化粧品主管機關保持密切合作,扮演在國際化粧品法規協和化進程中的重要角色。

ICCR成立於2007年,是由巴西、加拿大、歐盟、日本和美國的化妝品法規主管機關自願性組成的國際組織,藉由這項溝通平台交流各國化妝品趨勢與法規。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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