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今(26)日表示,中央畜產會辦理111年進口雞蛋案,生鮮雞蛋不適用採購法,但調查發現冷藏倉儲租金和運費有行政疏失,不得補助超過採購金額一半以上,所以追回逾50%補助款項。
▲農業部追回逾50%補助款項。(圖/中央社)
農業部畜牧司發布新聞指出,針對有媒體報導「冷鏈倉儲是否存有行政問題」,農業部已於3月主動啟動調查,在行政調查報告中指出,根據政府採購法規定,生鮮雞蛋並不適用採購法,但其中冷藏倉儲租金及運費,如未經過採購法程序,畜產會所獲補助不得超過採購金額半數以上。
畜牧司指出,由於農業部在行政調查過程發現,畜產會於民國111年辦理雞蛋進口的冷藏倉儲租金和運費,未依採購法辦理,屬行政疏失,因此向畜產會主動追回超過50%的補助款項。
關於追回的金額,農業部補充,111年雞蛋緊急調度與產銷調節計畫中的冷藏倉儲租金和運費,原核定金額共約新台幣1460萬元,但實際核銷金額約723萬元,因此會向畜產會追回超過50%補助款項,共368.8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