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盧素梅/台北報導
▲行政院院會明(27)日將通過《國家語言研究發展中心設置條例》草案。(圖/記者盧素梅攝影)
行政院院會明(27)日將通過《國家語言研究發展中心設置條例》草案,成立行政法人專門負責國家語言的研究、保存等工作。官員表示,國家語言發展研究中心的法案倡議已久,未來該法人成立後,不僅能對國家語言,包括華語、客語、原住民語或是手語、台語、閩南語等進行基礎調查研究,也將有專責單位針對語系進行保存跟語言庫的建立推廣。
文化部長李遠日前在立法院就「自信台灣深根文化軟實力-『國家語言發展法』推動成效總檢討」進行專題報告在報告中指出,「國家語言發展法」規定研議設立「國家語言研究發展中心」。文化部表示,已於分別於 108、109、112 年將該中心設置條例草案函送行政院審查,並於去年4月27日行政院院會通過「國家語言研究發展中心設置條例草案」,同日函請立法院審議。由於屆期不續審,另於今年5月31日再次函送行政院審查。
官員表示,設立國家語言研究發展中心的倡議由來已久,尤其本土語言學者專家憂心,客語和原住民族語言都有一級部會負責推廣和保存,反觀台語在最近20年流失情況嚴重,更加需要專責單位推動保存工作。
官員指出,現在使用台語的族群,6成以上都集中在60歲以上的人,60歲以下以每10年為一個世代,有5~10%的流失率,是非常嚴重的流失。客語、原住民語也有相當的流失,只是相比起來台語本來有一定的流通性,因此流失率相較為高。
官員並指出,國家語言研究發展中心並非僅針對台語發展,而是全面性對國家語言展開基礎調查、建立語言資料庫等。官員指出,以往是由文化部負責台語保存與推廣,國家語言發展研究中心成立後,將有專責機構負責,比之前公視台語台更往前邁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