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許皓婷/台北報導
▲台北市議員林延鳳。(圖/翻攝自林延鳳臉書)
台北市議員林延鳳今(27)日踢爆,5月揭露南港轉運站案疑涉圖利且工期延宕後隔天,新壽立刻要求展延工期,公運處不僅未對外說明,還在26日和新壽開協調會喬修約,雖暫無結論,但未來可能簽定「同意新壽展延246天工期」之不平等條約,她痛批,市長蔣萬安稱會請交通局跟進,但恐放任公運處打假球,因依約計罰即可,政風處21日稱將準備就相關卷證報送司法機關,若檢方認定涉有不法,蔣市府和新壽昨日密談就是縱容犯罪。
林延鳳指出,她與台北市議員顏若芳5月7日共同質詢「南港轉運站」議題,當時踢爆工程進度遲延,依合約營運期限僅剩一年多「19樓鋼構卻只蓋7層」,工地圍籬更大喇喇寫道2029年才要完工「明顯違約」,且「轉運站」只佔整棟大樓空間8.12%,比「台北轉運站」9%還低;權利金更比「市府轉運站」優惠,更一度大砍10億,讓新壽盡享優惠。經她跟進了解,公運處2月要求新壽提交「原興建期限之預定進度」,卻被該公司相應不理,經她質詢後隔天(即5月8日),新壽一方面不回應外界質疑,一方面卻又趕緊提送展延工期申請,但沒有提供公運處所要求的進度表「態度十分囂張」,而直至5月31日,新壽才提送出一份進度表,並要求公運處對此連同「工期展延申請」召開協調委員會,公運處不但未正面表示反對,甚至還浪費公務資源,用公務預算聘請專家學者在本月給予如何縮短工期使如期履約之建議,更召開協調委員會討論「要不要讓新壽展延該案200多天」,目前市府已同意其中85天將以「免計罰」方式處理,未來還可能進一步令其得展延,即不予計入履約期間內,似有放水之嫌。她表示,依照合約規定,若6月工程進度再度遲延,市府就得處以違約金或中止合約,值此之際還談修約,若讓新壽得逞,這不是放水「那什麼才是?」
林延鳳續指,南港轉運站案不像「北士科案」在合約有工期展延規定,若新壽對於工期有疑義,除了「修約」別無他法,新壽若用優渥條件和美麗願景取得合約,被發現延宕「牛皮被戳破」時又不想被依約開罰,若蔣市府未能在給予懲罰性違約金,或者令其同意修改設計「調整公共設施比例」或同步「提高權利金」等條件下,貿然答應修約,就是放水!而公運處在這些過程當中,不僅毫無跟關切議員具體說明,26日會議還是她當日收到公運處答覆相關質詢公文「覺得怪怪的」,致電詢問方得知此事,這種「偷偷摸摸」心態宛如「心中有鬼」;她更加碼爆料,政風處在訪談公運處相關人之後回覆議會初步調查結果,非但全篇文字不敢稱其為「合法」、不願給予背書,更強調「契約未做調整前,新壽仍應依契約履行」,還稱政風處「將續就本案進行必要之查證研析,俟並將綜整查證情形與檢附相關卷資,報送司法機關偵參」代表該案很有可能步上京華城、北士科後塵,成為檢方未來偵辦之重點,且成為「前市長柯文哲第三件被移送案件」,公運處若還想配合新壽修約放水,未來若查證不法屬實,那根本就形同蔣市府「縱容犯罪」!
林延鳳強調,公運處和新壽密談修約,就跟地政局、法務局和該公司「密會」談北士科地上權轉移一樣離譜「依約辦理即可的事情,要談什麼?」要求蔣市府與新壽應正面回應外界質疑;據她了解,協調委員會將在11底前作出相關決議,令市府得以確認能否展延工期,未來若任一方不接受還得走上仲裁或訴訟之路,但她強調「在這顯而易見的違約」,爾後蔣市府若一時不察,修約放水、圖利新壽,造成市民、市庫權益之二次傷害,恐怕蔣市府將踏上柯前市府後塵,都將難逃後續之司法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