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圖/攝影者mcgarrett88, flickr CC License)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一名21歲的鄭姓大學生因不滿女友提分手,今年2月佯稱要還東西,將前女友載至住處頂樓,強迫前女友打電話給她爸爸說「爸爸你給我的壓力太大,所以我想要離家!」求女方不要和他分手。不料,鄭男因見女方分手意志堅定,竟持螺絲起子強迫與他發生性行為。
女大生指控,鄭男事後趁著她出門上課之際持水果刀將她挾走,她只好假裝願意繼續連絡才脫困,今年3月,鄭男更假冒教務處名義打給她,女大生發現有異便獨自逃進女廁,不料,鄭男竟將她強拖出女廁,持刀挾持到租住處,之後更用毛巾將她的臉悶住,並將她雙手、雙腳反綁,性侵得逞。
由於當晚女大生和家人有約,她父親遲遲不見女兒前來,懷疑遭鄭男強行帶走,警方於晚間在租屋處找到女大生,女大生被拘禁超過8小時。鄭男坦承犯行,桃園地檢署依強制、加重強制性交、剝奪行動自由、強制性交等罪嫌起訴鄭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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