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新北報導
▲鍾男將酒醉的女性友人帶到汽車旅館性侵得逞。(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
新北市1名鍾姓男子,去年間偕多名友人到北市酒吧小酌,其中1名女性友人小萱(化名)喝得太醉,無法自行走路,鍾男趁機將她帶到汽車旅館性侵得逞,事後還傳訊向對方道歉,內容提及「深刻體悟免費最貴」等字句,小萱不甘平白受辱而提告;新北地院認為,廖男犯後毫無悔意,遂依乘機性交罪重判他4年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檢警調查,去年8月某日凌晨1時許,廖男與多名友人在西門町1間酒吧小酌,小萱因不勝酒力,呈現意識不清、無法自行走路的狀態;同日凌晨4時許,廖男將小萱扶進計程車,然後直奔新北市永和區某汽車旅館,並趁小萱酒後無力抗拒之際性侵得逞。
隔天小萱醒來後發現,自己慘遭廖男撿屍,隨即打電話向女性友人哭訴,內容提及「跟你說一件我很懊悔的事情,我去續攤然後喝太醉,被人撿走了,我真的好後悔」,由於她情緒難以平穩,2天後才到醫院驗傷並提告。
事後鍾男傳訊息向小萱道歉,內容提及「對不起,對於妳我真的非常抱歉,我辜負了妳的責任,造成傷害,我對不起妳」、「深刻體悟免費最貴這句話。」;孰料,鍾男應訊時改口表示,當時他喝得蠻醉的,什麼事都沒發生,不但矢口否認犯行,亦未與小萱達成和解,法官認為,廖男犯後毫無悔意,遂依乘機性交罪重判他4年徒刑,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