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蕭宥宸報導
▲婦人駕駛電動代步車在馬路上如入無人之境。(圖/翻攝自爆料公社)
造成台灣交通環境惡劣的主因,莫過於交通法規全被駕駛當成參考用。近日有網友在桃園市發現一輛婦人駕駛的「醫療用電動代步車」,其後方不僅後掛2台拖車,再往後還連接2個物流箱,搖身成為迷你版聯結車,不僅違法上路,也嚴重影響其他用路人安全。
有網友透過臉書「爆料公社」貼出照片,畫面地點位於桃園市桃園區永安路,一名婦人開著醫療用電動代步車,後方聯結2台拖車,但這還不夠,婦人還在拖車後方加掛2個物流箱,上頭都裝著疑似回收物品。且電動代步車不僅違法開上路,還附掛拖車行駛,更違規跨越雙黃線、逆向行駛。網友不禁諷刺表示:「台灣最強電動車,無所畏懼」。
貼文一出,其他網友紛紛表示,「交通法真的擺好看」、「為了生活,不是用來合理造成他人困擾的藉口」、「有神快拜,神主牌」、「台灣人都會說這個叫做人情味」、「超扯,這個警察還不抓,代步車根本不能上道路」。
根據現行法規,電動代步車速度緩慢,最高時速10公里,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視其為「行人輔具」,須遵守行人交通規則,必須在人行道、騎樓等處使用,如果沒有人行道,就必須應靠邊使用。此外,電動代步車穿越時也得比照行人通行斑馬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