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正達/高雄報導
▲工人拆除彈射座椅遭火箭灼傷,空軍官校判賠347萬定讞。(示意圖/記者洪正達攝)
空軍官校2016年間因需處理一批報廢的彈射座椅公開招標,沒想到得標廠商的工作人員在作業時,竟遭到彈射座椅的火箭燒傷,且傷勢嚴重,經調查後赫然發現是火箭推進器忘記拆除釀禍,空軍官校難以卸責,工人求償560萬元,案經最高法院審理後,判決官校應賠374萬元確定。
判決指出,軍方以「廢舊及不適用物資一年期開放式標售合約」公開招標,得標廠商於是在2016年12月12日當天,派員前往岡山專業庫提領出廢鐵共29.14公噸,運回廠房處理,過程中黃姓工人突然遭到彈射座椅火箭燒傷。
黃男因此受重傷,全身包含25%體表面積、臉部、前胸、雙側上肢、左膝都出現二度至三度灼傷,另左手拇指及食指也遭到截肢,掌側及背側皮膚缺損、左前臂橈骨骨折等傷害,工人不滿官校便宜行事,因此提告空軍官校、國防部空軍司令部、陸軍第四地區支援指揮部、空軍料配件總庫岡山專業庫等單位求償560萬元。
案經一審後,由於事涉國賠時效問題駁回,二審時,高雄高分院則改依民法侵權行為損害賠償的規定審理;高雄高分院在調查時也發現,當時空軍原本要辦理航空教育展示館中的展示機懸吊作業,為了減輕吊掛的負荷,因此將部分零件拆除。但卻漏拆了彈射座椅的火箭,而且時間一久,官校也沒有落實清點、報廢,這點官校確實有疏失。
因此合議庭經過估算後,逆轉改判官校要賠償374萬元,官校繼續上訴後,最高法院在1日駁回官校訴願,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