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2013年4月立法委員邱議瑩為霸占法務部長辦公室,怒踹大門四下硬闖入內,遭法務部提出毀損告訴,直到2013年11月前法務部長羅瑩雪上任以「以和為貴」爲由撤告。羅瑩雪今(23)日受訪提及此事,她表示,儘管秘書處撤告前未經過她的同意,但人犯錯難免,且部長應勇於承擔,不能卸責給下屬。
▲羅瑩雪任內對邱議瑩撤告。(圖/資料照)
邱議瑩不滿法務部將前總統陳水扁移至台中培德監獄,率眾打斷法務部記者會後,更試圖硬闖時任法務部長曾勇夫的辦公室,因辦公室大門深鎖,邱議瑩一怒之下連踹四下破門而入,霸占部長辦公室。邱議瑩因此一戰成名,也曾自嘲若沒還沒結婚,可能沒人要娶。
事後邱議瑩遭法務部秘書處依遭害公務、毀損公務、侮辱公署、毀損等罪控告,羅瑩雪上任後,為不影響兩院和平撤告,邱議瑩則直呼是「還我公道」。羅瑩雪今日受電台訪問時表示,儘管撤告均是秘書處處理,自己並未事前知曉,但部長應將責任扛起,不要往下推,且她認為,人總有犯錯,應該以和為貴,最後才讓事情和平落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