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宜蘭報導
▲海巡署游姓士官長假藉按摩性侵同袍妻子遭判4年徒刑。(示意圖,非當事人/資瞭照)
宜蘭縣1名海巡署游姓士官長,去年7月30日前往同袍妻子小萱(化名)工作室作客時,先假借要幫對方按摩,並趁機脫去其內衣褲,再將小萱壓在沙發上性侵得逞,過程中游男還說:「妳下面粉紅色的」、「妳下面濕濕的」、「妳的胸部很大,妳老公好幸福」;宜蘭地院依強制性交罪判游男4年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檢警調查,當天游男帶著油飯前往小萱工作室,聊天時自稱學過按摩,還主動幫小萱按摩,沒想到他一路從肩膀按到臀部,並表示:「屁股也有穴道,應該要按開」,游男以跨坐姿勢壓住對方,儘管小萱不斷拒絕及反抗,仍被游男脫衣性侵得逞。
過程中游男還說:「妳下面是不是有濕濕的?」、「有濕濕的啊」、「妳下面是粉紅色的」、「妳的胸部很大,妳老公好幸福」,小萱頓時感到備受屈辱,等到游男離去後,她立刻打電話向大姑哭訴,並在對方陪同下報案並提告。
游男辯稱,當天小萱提及自己身體不適,並請他幫忙按摩肩頸,他並未觸碰到小萱下體、胸部等部位;游男庭訊時改口表示,他有撫摸小萱胸部、臀部等部位,仍矢口否認性侵犯行;游男還說,他已經退伍,靠退休金為生,願意賠償50萬到60萬元,希望與小萱達成和解,但遭到對方拒絕。
法官認為,游男曾傳訊息向小萱道歉,內容提及「今天我想了很多,也有罪惡感」、「妳別怕,我不是變態,不會傷害妳的」等字句,考量游男多次迴避陳述案發經過,加上證人供詞及小萱診斷證明書等證據,認定游男說法不足採信,遂依強制性交罪判游男4年徒刑,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