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男女平權!短褲無罪!」部分女子高中受限於服儀規定,近幾年開始爭取服裝自治的自由。而教育部也在5月20日公告,修訂《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指出學校不得將學生服裝儀容規定作為處罰依據,讓不少學生為此發文慶祝。
▲北一女學生慶祝服儀解禁。(圖/翻攝自北一短褲自由陣線)
2010年,台南女中近千名學生在升旗典禮時脫掉長褲,高喊「我要小短褲」,引起一陣風潮,不少女校陸續跟進,向校方爭取穿運動服短褲進出校園的自由,也引起各界重視。教育部便於5月20日公告,增列有關學生服裝儀容規定,應以舉辦校內公聽會、說明會或進行全校性問卷調查等方式,廣納學生及家長意見,循民主參與程序訂定,且學校不得將學生服裝儀容規定作為處罰依據。班規、班會或其他班級會議所為決議,與法令或校規牴觸者無效。
對此,臉書粉絲專頁「北一短褲自由陣線」今(23)日晚間便發文慶祝,貼出教育部公告內容,「不只是短褲了!不只是北一了!所有服儀規定通通解禁!」指出全台公立學校的學生未來都享有服儀自主,「現在開始學校不能再因任何服儀問題懲罰我們」,這個權利從520就跟著新政府一起開始,但規勸服儀仍屬合理範圍,看各校如何因應規定。
該則發文隨即引發熱議,已超過1000人分享轉載,其他網友也紛紛留言回應,「太好了!恭喜你們!」、「這樣教官就沒事可做了」、「新政府超屌!」、「痛哭了」,認為這無疑是學生權益進步的象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