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長林姿妙涉貪污等4案,宜蘭地方法院今(2)日首度傳喚林姿妙開庭審理。林姿妙在開庭前重申自己是清白,沒做壞事,相信司法是公正,會還她清白。
▲宜蘭地方法院首度傳喚林姿妙開庭審理。(圖/中央社)
林姿妙、林姿妙女兒林羿伶與宜蘭縣政府團隊等涉及貪污、偽造文書、財產來源不明、洗錢等罪嫌,2022年8月23日被宜蘭地方檢察署起訴。宜蘭地方法院於去年多次開準備程序庭後,今年6月12日起正式進入審理程序。
在貪污及偽造文書部分。檢方認為,林姿妙等人以處理民間地主所有的羅東鎮公正路段1558地號免徵新台幣112萬土地增值稅,換取地主陳正勳等人提供羅東鎮98地號土地(當初為2018年林姿妙參選縣長的競選總部),之後作為2020總統大選韓國瑜宜蘭競選總部使用,讓林姿妙獲有免拆等利益240萬元。
針對這部分,地院今(2)日喚證人前國民黨立委楊吉雄釐清。
楊吉雄在庭上證稱,他租賃98地號土地作為競總的過程,一開始是林羿伶聲稱沒錢,拜託他去尋找適合的競選總部,後來選了這塊土地,林姿妙完全不知情;且找尋地主的同意、租用程序,還有興建都由他出錢處理。
楊吉雄說,因縣長選舉後捨不得拆除總部,建物產權一度想賣給地主,之後因自己為了支持前宜蘭縣長呂國華參選立委及韓國瑜選總統,經取得地主同意後,再提供建物出來,這些林姿妙母女也都不知道,強調建物後續的延長使用申請等,都是他找建築師處理,並在選後出資派工人拆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