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美代表俞大㵢遭週刊爆料濫用公帑,涉外人士今(3)日指出,外交部長林佳龍早在6月就指示研議「駐外館處雜項設備購置費支用原則」,設立比價核處、分層核定等機制,杜絕公費使用爭議。
▲駐美代表俞大㵢遭週刊爆料濫用公帑(圖/外交部)
媒體日前報導,俞大㵢就任駐美代表後,除了花新台幣200多萬元購買床、沙發和咖啡機等宿舍用品之外,另欲換購要價400萬元的座車,被外交部擋了下來;對此,俞大㵢澄清,「沒有這回事」。
涉外人士今(3)日表示,林佳龍一就任外交部長就對駐外館處的開支表達關切,旋即指示研擬「駐外館處雜項設備購置費支用原則」,要求完備駐外館處採購的明確規範,草案於6月中出爐。
根據涉外人士提供的草案資料,「駐外館處雜項設備購置費支用原則」針對使用年限逾2年,且單價超過新台幣1萬元的雜項設備進行規範。
該份資料指出,新規明定駐外館處的設備購置「需檢附3家廠商報價單以公文報部核處」,新購品項則需清楚描述採購必要性及效益評估,汰換品項則應清楚描述是否已逾使用年限及不堪使用情形,且館舍辦公室的需求應優於職務宿舍需求辦理。
「駐外館處雜項設備購置費支用原則」草案也明定「分層核定」機制,單價新台幣10萬元以下者,由外交部秘書處裁決判行;單價為新台幣10萬元以上至30萬元以下者,由部長、次長或主任祕書核定。
草案指出,單價為新台幣30萬元以上或採購全案金額為新台幣100萬元以上者,經會主管地域司意見後,由部長或授權主管區域的次長核定。
涉外人士說,俞大㵢都有依照程序報部核處,林佳龍上任後才回頭看資料,且草案在俞大㵢的個案前就出爐,相信並無針對之意,而是要杜絕駐外使館公費使用的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