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簡榮良/高雄報導
▲海鮮盤商每天動輒數十通上百通騷擾女保險員,最終受不了提告。▲(示意圖/pixabay)
衝動沒好事!一名女保險員(小花)在汽車旅館被從事海鮮買賣的郭姓老闆侵犯後,怕丟臉原本不想提告,卻遭對方每天動輒數十通至上百通訊息騷擾,時間長達數月,她受不了提告。橋頭地院認為郭男曾道歉,依妨害性自主罪判刑3年10月。
根據判決書指出,郭姓老闆透過網路認識被害人小花後,於2021年12月6日深夜近12點南下高雄,請她攜帶文件開車前往高鐵左營站,載他到車旅投宿,因郭男藉故拒簽保險文件,於是小花就自行返家。
隔天凌晨1點多,小花又接獲郭男要求她購買晚餐、啤酒,抵達後先完成保險業務,2人開始邊喝酒邊聊天,過程中郭萌生淫念,涉嫌強行性侵硬上得逞。郭男辯稱,小花是自願發生性行為﹔他的辯護人則說,從對話紀錄可以看到兩人像男女朋友,且郭男非常瘦小,跟小花一樣高,不可能把她甩到床上。
小花則說,被侵犯很丟臉,原本想息事寧人,但郭卻每天動輒數十通上百通的簡訊、電話、LINE騷擾她,時間長達數月,甚至叫人堵她車及毀損物品,實在受不了才提告。
法官根據小花受害後收到郭男訊息像是「至於昨晚的事情我真的很痛苦」、「希望你不要再生氣了」、「我這輩子做了1件壞事情、不該做的事做人也沒有意義了」、「我做了1件傷天理的事是我最痛苦的1件事」等語,因此判決他有罪,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