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彥宇/台北報導
為尊重語言多樣性及永續發展多元文化方法,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上午(24日)在例行記者會上提出《國家語言平等發展法草案》。立委高潞.以用 表示,如果獨尊語言狀態沒被打破,很難說現在已經不是一個殖民狀態。
▲高潞.以用表示,獨尊語言狀況未打破,很難說現在已非殖民狀態。(圖/記者陳彥宇攝)
高潞.以用指出,台灣在1945年與1987年,歷經兩次獨尊「中文」、「國語」的政策,貶抑原住民、閩南語、客家語等地方、族群語言,這樣長期以來的政策,在不論是文化、公共地區以及媒體上都有單一語言壟斷的狀況,造成很多相關文化被視為邊陲、次等,
「語言是文化的載體。」高潞.以用強調,文化和語言息息相關,若想消滅一個文化,就要先消滅其語言。時代力量提出《國家語言平等發展法草案》,就是希望透過法令的訂定,來積極保障語言基本權利,也強調語言平等及反歧視。
高潞‧以列舉了包括:命名權、訴訟語言權、傳播權等數個基本權利為例。命名權部分,現在原住民傳統姓名,還是必須使用獨尊中文的譯音方式,無法使用傳統語言命名;訴訟語言權部分,當事人在法庭上若沒辦法使用訴訟所使用的語言時,應該要獲得免費的通譯、翻譯;傳播權則是要積極進行語言的復育,以及建立語言資料庫,像台灣目前就有9種語言瀕臨極度危險的狀態。
高潞‧以用也說,國民有權要求政府以其使用的國家語言提供服務和公共資源,未來各級議會應設置通譯設施,政府也應辦理國家語言的認證和推廣,公務人員的考用得視業務需求,附加國家語言能力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