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陳沂質疑有人惡整她,卻被詐騙案被害人告誣告。(圖/資料畫面)
一名陳姓男子上網幫小孩買手機,依賣家指示匯款共2000元到2個指定帳戶,結果沒收到貨,懷疑被詐騙,因此報警提告。警方追查發現,其中一個匯款帳戶竟然是網紅陳沂的公司「快樂冠軍」的帳戶,疑遭人惡搞,檢方給予不起訴處分。陳沂將這段過程在網路上分享,痛批有人惡整,沒想到又被陳姓男子提告妨害名譽。台北地檢署偵辦後,認為罪嫌不足,給予不起訴處分。
全案源於另一網紅馮語婷先在IG上發文,爆料陳沂涉入一起詐騙案,還要被傳喚出庭。對此,陳沂在臉書上發文證實有被告,但強調遭人故意陷害,表示對方希望讓她的「快樂冠軍」公司帳戶被凍結,還迫不及待把消息放給馮語婷,想帶風向「用1000塊就想小弄弄,會不會太少點」。
而檢警調查,一名陳姓男子上網幫小孩子買手機,依對方指示以各1000元匯款到指定帳戶,但錢匯了,賣家卻人間蒸發,手機也沒收到,陳男報案,一查發現其中一帳戶就是陳沂的「快樂冠軍」公司帳戶,陳沂因此也被傳喚出庭。不過北檢偵辦後,認為罪嫌不足,給予不起訴處分。
案件看來水落石出,不過陳姓男子認為,陳沂在網路上的發文,涉嫌誣指是他故意陷害,因此對陳沂,以及一名在陳沂臉書上留言的葉姓網友提告加重誹謗。對此,陳沂反駁,她認為有人要故意陷害是合理推斷,她也不清楚到底是誰要整她。
檢方偵辦後認為,陳沂基於合理懷疑推斷有人故意陷害,並上網發文為針對可受公評之事提出合理評論,且一開始爆料的馮語婷也沒有提到陳姓男子,因此無從推知陳沂所說的「手機買家」為陳男,難認有和誹謗犯行,葉姓網友的發文也無從推斷為針對陳男所言,因此給予陳沂和葉姓網友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