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宇鈞/台北報導
▲鄭文燦疑涉及貪汙弊案遭聲押禁見。(圖/資料照)
前桃園市長、現任海峽交流基金會董事長鄭文燦疑涉及貪汙弊案,昨(5)日遭桃園地檢署傳喚,複訊後認鄭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3款對職務上行為收賄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對此,民進黨回應了。
民進黨發言人吳崢今日說,此案仍在偵辦中,期盼檢調毋枉毋縱,儘速釐清事實真相。
根據桃檢新聞稿指出,本署檢察官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偵辦被告鄭○○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等案件,於昨日傳喚被告到案,經檢察官訊問後,認被告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3款對於職務上行為受賄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有羈押原因及必要,予以逮捕,並向法院聲請羈押並禁止接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