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泊萱/台中報導
▲台中有民眾到停車場停車後,因刷卡未過直接離開,遭業者追討2.5萬違約金。(示意圖/非當事業者/翻攝畫面)
隨著電子支付盛行,越來越多停車場不收現金,但近期在台中卻出現停車場消費糾紛,有民眾到東區一家可自由出入的停車場停車,因出入口未設置升降柵欄,加上繳費機刷卡未過,車主以為停車場尚未營運直接離開,結果事後遭停車場業者催討違約金,以每日5000元計算,共2.5萬元。
民眾認為不合理,向台中市消保處投訴,經消保官介入協商,基於使用者付費原則,消費者同意支付合理停車費,消保官也協調業者減收違約金,最終收取1萬元費用後,圓滿解決;法制局也提醒消費者停車前,應先看清收費方式,離場前也一定要記得繳費。
隨著電子科技進步,加上人力成本增加,越來越多民間停車場陸續轉以錄影監視、AI車牌辨識及自助繳費設備取代傳統人工收費。隨著無人停車場自助繳費離場模式興起,部分停車場直接取消設置柵欄或升降檔板管制出入口,讓車主自由進出,還有業者移除自助繳費設備,改由下載APP或掃描QRCODE至業者官網線上繳費。
但這類型可自由出入、現場無人管理的自助停車場,通常也會針對不繳費者公告相關違約金,一旦有車主因故未能繳費,直接駛離停車場,業者就會調閱監視器畫面,向車主追討停車費及違約金。
台中市法制局提醒,民眾若因故無法完成繳費,千萬不能直接離開停車場,務必要和業者聯繫處理,才能避免停車糾紛;另外業者經營停車場,停車收費標準應於營業處公開揭露、標示清楚,對於未繳費者如有公告加收違約金或手續費,金額也須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