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小三經常上傳自己與王姓里長的親密合照。(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台北市1名王姓里長,先前爆出外遇同居生子、里民經常找不到人等醜聞,遭到里民連署成立罷免案,王男妻子亦提告求償100萬元;台北地院認為,王男與經營美容工作室的小三侵害配偶權屬實,遂判2人應連帶賠償2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王妻主張,她與王男愛情長跑17年,選在2022年4月結婚,她原本是醫院事務員,後來第1個小孩出生,遂在丈夫要求下留職停薪,全心照料家庭,並協助丈夫競選里長;同年11月26日,丈夫再次當選里長,卻偷吃美容工作室的女老闆。
王妻還說,小三不但上傳2人親密合照,還分享胎兒超音波照片,最後順利產下1子;去年間,小三將該工作室轉讓給丈夫,並由丈夫張羅美容工作室的所需物品。她得知丈夫外遇後,精神蒙受極大痛苦,還因此罹患甲狀腺毒症,遂對2人求償100萬元。
王男辯稱,他與妻子在2005年認識,但交往時間沒這麼久,兩人曾因個性不合而分手,而且交往時期並未同居,2人婚後始知性格不合,曾多次爆發口角衝突,岳父母還經常施加壓力,要求他提供資金,幫忙公司度過難關。
王男還說,他已向法院訴請離婚,並與妻子分居中,就算他應負賠償責任,妻子求償金額仍過高。小三則表示,目前自己留職停薪中,無法負擔高額賠償金。
法官認為,王男訴請離婚時,已坦承自己和小三發生外遇,造成妻子精神痛苦,還須承受他人異樣眼光,認定王男與小三侵害配偶權,必須連帶賠償2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