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羅欣怡/新竹報導
▲國立清華大學廖姓學生在停車場與同學爭執,遭檢方提起公訴,法院判無罪。(圖/記者羅欣怡攝影)
國立清華大學廖姓男學生因事和同學爭執,在校內停車場辱罵對方「真的沒用,延畢的垃圾」等語,遭到檢方依公然侮辱罪起訴。新竹地院認為,這是衝突當場短暫言語攻擊,並非反覆、持續出現的恣意謾罵,再加上被罵的同學也回嘴,難認故意貶損他人社會名譽或人格,不構成公然侮辱,諭知廖男無罪。
判決書指出,2022年10月21日上午10許,廖生在工程一館後方機車停車場,對同學辱罵「真是可悲,延畢的垃圾」、「你單純只是爛到沒辦法準時畢業」、「你很爛,你本身很爛,你事實很爛我也可以評論,啊你就是個廢物啊,我可就可以評論你啊,你X媽就是爛啊」等語,遭檢方依公然侮辱罪提起公訴。
廖男辯稱,和同學原本就有紛爭,當天是自己因私事碎念,反被對方誤會是在罵他,所以又起爭執,他才會一連串的言語攻擊。
法官調查,當天兩人確實發生爭吵,被罵的同學當下也不甘示弱回嘴「像是你一樣做專題被別人靠杯自己都不檢討」、「所以你不會尊重別人,沒有公德心,也不會合作」、「比國小生還不會合作,比一個國小生還沒有公德心,你這個遠不如國小生的人」。
法官審酌,廖生於爭吵中脫口而出惡言,雖粗俗不得體,然僅為衝突當場短暫言語攻擊,並非反覆、持續出現的恣意謾罵,根據憲法法庭判決意旨,難認係故意貶損他人社會名譽或人格,不構成公然侮辱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