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簡榮良/台中報導
▲難以相信當了16年的同事竟將生殖器放在她的冰壩杯內,做出「抖動、打手槍」。(示意圖/AI生成)
狼在你身邊,沒想到當同事16年竟然做出這種噁心的事!台中一名鍾姓女子指控,公司同事陳男趁她離開座位時,偷喝咖啡、飲料,並含在嘴裡再連同口水吐回去,鍾女發現有異,架手機蒐證,不料,竟還拍到陳男將生殖器放在她的冰壩杯內,做出「抖動、打手槍」動作,她氣得提告,法官認為陳男行為僅構成毀損罪,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鍾女氣則憤說,陳男在法庭上聲稱看到女同事喝下他的穢物「會有快感」,她因此失眠、焦慮,至今仍在看身心科,怨法官判太輕,決定提起上訴。
據了解,30多歲的被害人鍾姓女子已婚、育有1子;54歲的陳姓男子也已婚、2名子女均已成年。鍾女控訴,她與陳男在台中市西屯區1家眼鏡鏡片批發公司上班,公司除了老闆夫婦外,只有她與陳男2名員工,2人已同事達16年。
鍾女說,去年底某日發現陳男碰她的杯子,嘴巴則鼓鼓的,當下起疑,陳男偷喝他的咖啡,因為有好長一段時間,她發現只要自己的咖啡沒有馬上喝完,放到中午上面都會有一層疑似口水的漂浮物,一度以為咖啡有問題,換了好幾款咖啡豆。
於是今年1月2日起她當起偵探要查出真相,將手機放在辦公室蒐證,赫然發現陳男連4天共做出8次不雅動作,其中2次偷喝鍾女的咖啡或飲料;有3次將她的咖啡、飲料含在嘴裡漱口,連同口水吐回去,另外3次更噁心,陳男二話不說直接將生殖器塞進冰霸內抖動7秒,甚至做出打手槍動作,但無法確認有無射精。
「難以相信當了16年的同事竟會做出這種事」鍾女憤而提告,提出毀損、強制罪告訴。檢察官偵查後認為陳男做出偷喝飲料、漱口、放入生殖器等行為時,鍾女並不在場,與強制罪所規定之「強暴」、「脅迫」行為不符,依毀損罪將陳男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台中地院法官日前依毀損罪將陳男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仍可上訴。
開庭前雙方曾談和解,由丈夫及律師代表她出席,陳男同意賠償40萬元,但他們無法接受;後來到了法院調解庭,陳男找他刑警退休的弟弟一起來,說話比她還大聲,陳男弟弟得知是「毀損罪」,還當場以輕浮的語氣說:「我還以為是性侵勒!」連40萬元也不賠了。
陳男在偵查庭中強調自己只是將生殖器放在杯子內,「沒有射精」,還說因為自己在家裡性生活不協調,「只要看到女同事喝下他的穢物就有會快感!」
鍾女表示,她只蒐證4天就拍下陳男做出8次不雅行為,只要心中想到先前不知道已喝了多久陳男的穢物,就覺得噁心、想吐,至今仍有失眠及感到焦慮,還在看身心科,她認為法官判太輕,已決定提起上訴,並向陳男提起刑事附帶民事求償1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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