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陳弘逸報導
▲國軍巡防艦。(示意圖/取自中華民國海軍全球資訊網)
前海軍新訓中心上士陳毅閔,遭中國情治人員吸收為共諜,他利用職務在宜蘭、屏東等地,偷拍、蒐集相關機密,至少洩漏給對岸4次,謀取17萬不法所得;此案被檢調查出,經偵查後,由台灣高檢署依陸海空軍刑法、貪汙治罪條例起訴陳男。
據《中國時報》報導,涉案的陳男,因積欠債務,上網尋找借錢管道,在2022年,在LINE跟「業務經理張先生」搭上線,對方得知陳身分為海軍新兵訓練中心士官,便以提供機密為條件,利誘他來換取報酬。
為解決債務問題,陳男配合對方,在20224月至2023年2月間,陸續在宜蘭、屏東等地,偷拍基地人事、訓練等機密資料、甚至包括軍港、軍艦照片再用LINE、TELEGRAM傳送給「張先生」至少4次,謀取17萬不法所得。
此案由調查局接獲檢舉、蒐證,後報請台灣高檢署偵辦,經檢方搜索、約談陳男到案;更查出,「張先生」在內的多名人士,身分疑為中國情治人員,或在台的共諜組織,主要負責蒐集、吸收我國軍事、政經情報。
經檢調追查,認陳男涉犯陸海空軍刑法之交付收集軍事上應祕密電磁紀錄、貪汙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於近日依法起訴,另持續追查其他涉案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