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意筑/台中報導
▲沈男飆罵鄰居挨告。(圖/翻攝自網路)
時常有民眾抱怨,因鄰居造成噪音影響生活品質。其中在南投有一名沈姓男子因不滿鄰居家的加壓馬達造成噪音而影響睡眠,竟到鄰居家按門鈴、飆罵4次「X你娘咧」,最終挨告公然侮辱罪。對此法官認為,因被影響睡眠會造成情緒難平,不過鄰居開門後就無再繼續叫罵,可見僅是表達情緒,並非攻擊鄰居的名譽,因此判沈男無罪。
據判決書指出,去(113)年11月27日深夜10時許,因鄰居家中的加壓馬達運轉時發出噪音,沈男受打擾,氣得衝去鄰居家拍門理論,先按電鈴又敲門,還以台語飆罵「出來,X你娘咧」、「X你娘咧,是在吵三小」、「隔兩戶,蹦蹦叫,X你娘咧」、「叫啊!X你娘咧!」等語。
鄰居被罵後決定提告,而檢方認為,沈男基於公然侮辱的犯意,接續以台語罵「X你娘咧」等語,辱罵告訴人,足以貶損告訴人的人格尊嚴及社會評價,涉犯公然侮辱罪嫌,而提起公訴。
審理時沈男解釋,當天是因鄰居家的加壓馬達噪音問題長久未解決,他才針對馬達噪音問題口出穢言,並非針對告訴人,沒要侮辱對方;並在法官詢問時提及,當晚8時已就寢,但因該馬達聲發出聲量影響睡眠,才去對方家理論。
事後法官也傳喚同社區的其他住戶到場詢問,該名住戶也說,這戶人家的加壓馬達確實很大聲,他也曾反應過,對方同樣沒有改善,因為不想傷和氣,所以已經隱忍3年。
法官認為,被告不是無故滋事生擾,而受馬達運作聲音影響睡眠,當下情緒難平,本屬一般人正常反應。且沈男起初登門時並無獲告訴人的回應,僅有敲門時出現不妥話語,但雙方交談時未再罵,足見是表達情緒,並非直接攻擊他人名譽。
法官也說明,「X你娘」雖有貶抑他人母親為性客體地位的侮辱性質,但依據憲法法庭判決揭示,不得僅因該語言文字本身具有貶損他人名譽的意涵去認定,而應就其表意脈絡整體觀察評價,而非用語負面、粗鄙就一律處以公然侮辱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