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安親班司機7度車內強吻猥褻2女童。(示意圖/PIXABAY)
新北市某國際美語學校安親班黃姓司機,以給100元買零食為誘餌,不僅多次對2名8歲女童猥褻,甚至企圖在車上硬上其中一名女童,好在另一名女童說要返回安親班,黃男才作罷。新北地院重判他12年徒刑;黃男不服提起上訴,高等法院認為,部分證據不足,遂改判黃男10年3月徒刑。
根據判決書顯示,黃男在案發時為新北市永和區某美語學校的安親班司機,從去年7月1日到18日間,他利用載送2名女童到安親班的機會,以給100元買零食為理由,將廂型車停放路旁,待2名女童買完東西返回車內,隨即強吻2名女童並上下其手,總計一名女童遭猥褻5次,另一人則被猥褻2次。
某次,黃男又以相同手法誘騙女童時,竟直接在後座脫下其中一名女童褲子,並試圖性侵,女童嚇得不斷掙扎、大喊不要,黃男不僅不停手甚至威脅:「不要的話明天就沒有100元。」後來是因為另一名女童說想回去安親班,黃男才作罷。
險遭性侵的女童返家後隨即跟母親抱怨哭訴,「司機伯伯給我錢買零食,但不喜歡他摸我。」母親驚覺事態嚴重,遂向新北市婦幼警察隊報案。女童應訊時供稱,黃男會隔著裙子摸她尿尿的地方,每次摸完都會親她的臉,她不想被摸試圖掙扎,黃男還會用全身壓著她,目的是不想被路人看到。
新北地檢署去年10月初起訴黃男。新北地院認為,黃男僅坦承強制猥褻1次,其餘6次皆否認犯行,加上女童家屬均無和解意願,遂依6個對未滿14歲女子強制猥褻及1個強制性交等罪,重判黃男12年徒刑。案經上訴,法官逐一檢視卷證後認為,部分指控證據不足,因此撤銷原審判決,改判黃男10年3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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