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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歲出國」留學躲兵役!拖了20年除役才返台 年薪586萬工程師遭判刑

記者潘靚緯/台中報導

劉姓男子16歲出國留學,刻意忽略兵役問題,一直過了20年除役後才返台,遭判刑3個月,可易科罰金9萬元。(圖/資料照)

▲劉姓男子16歲出國留學,刻意忽略兵役問題,一直過了20年除役後才返台,遭判刑3個月,可易科罰金9萬元。(圖/資料照)

台中一名劉姓男子16歲出國留學後,沒有再回台,收到區公所發函通知服兵役,也置之不理,被檢方依妨害兵役罪嫌起訴,直到屆滿36歲後除役,才回國處理官司。台中地院認為,劉男破壞兵役的公平性,考量他沒有前科,現為數據工程師,年收入18萬美元、折合台幣約586萬元,依妨害兵役治罪判3月徒刑,可易科罰金9萬元,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劉姓男子現年40歲,在2004年6月16歲時出國讀書,長期滯留國外到36歲除役後才回國。台中市北屯區公所2019年11月20日發函,通知應於3個月內回國接受徵兵,催告公文也寄到劉男及劉母家中通知,但劉男都未理會,連2020年時該體檢也未到場。

檢方2020年傳喚劉男到庭,並偵結起訴,聲請簡易判決處刑,但時隔20年,劉男一直等到36歲後才回台,根據兵役法規定,男子年滿18歲時需服兵役,直到36歲時的12月31才除役。

台中地院認為,劉男明知有依法服兵役的義務,卻以國外求學為由,長期滯留國外刻意不歸,破壞兵役制度的公平性,也損及潛在國防動員兵力,實非可取。但考量劉男到庭後坦承犯行且態度尚佳,過去沒有不良前科,現為年薪586萬元的數據工程師,依妨害兵役治罪,判3個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9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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