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維歆/台北報導
▲康凱捲入官司。(圖/資料室)
78歲資深藝人、中華演藝總工會前理事長康凱先前被控與工會員工因交接起衝突,出手毆打並出言恐嚇對方,涉傷害、恐嚇罪。台北地院審理,今依傷害罪判他有期徒刑2月、依恐嚇罪判他拘役50日,都可易科罰金可上訴。對此康凱也回應了。
▲曹雨婷跟康凱撕破臉。(圖/資料室)
檢方指控康凱2023年9月15日離開工會時帶走有證書字樣的物品進行交接,但被員工阻止,康凱出手掐對方脖子導致員工受頭部、身體多處挫傷,事後,康凱再對員工稱「我找人去弄你,我非常簡單」。2023年10月16日,康凱又以LINE向被害人恫稱「你還要幹下去的,我找你很簡單,你懂嗎,我找人去弄你我非常簡單」,員工提告,檢方偵辦依傷害、恐嚇罪起訴他。
如今遭判拘役跟有期徒刑,康凱今天不平表示一定會再上訴,更怒控是遭舊愛曹雨婷設計,「她跟員工一起做假合約串通詐騙我勒索我,這件事都是她一手操弄,我到時候上訴會把她所有證據再一次交給庭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