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依璇/台北報導
▲52歲陳姓男子在警局門口放鞭炮。(圖/翻攝畫面)
北市52歲陳姓男子13日晚間在文山一分局前面放鞭炮,搞得警局門口不僅竄火光還發出巨響,事後闖越馬路邊拍手邊離去。當時在值班台的員警聽到聲音走出去查看,不久後在附近公園找到陳男,他自稱是因為高興才這樣做,最後被警方依照社維法送辦。
▲派出所員警走出去查看。(圖/翻攝畫面)
警方調查,陳男當晚8點多帶著一條黑狗走到分局旁邊,在人行道點燃鞭炮後立刻逃離現場,還不忘轉身拍手示意黑狗趕緊跟上。
警方在附近公園尋獲陳男,當時陳男酒醉與其他民眾發生糾紛,走路還東倒西歪,員警上前詢問他為何放鞭炮。陳男自稱過去沒學好曾被警察教訓,對方要他走正途,為了感念警察,因此先到佛局店買環保鞭炮,再搭計程車到分局放鞭炮,最後還說「不好意思啦,我心情好,高興啊」。
▲警方在附近公園找到陳男,他已醉得胡言亂語。(圖/翻攝畫面)
員警聽了啼笑皆非,當場將他帶回派出所保護管束,儘管陳男強調沒有挑釁警察意圖,但警方仍針對他投擲殺傷力物品部分,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4款送辦。
▲陳男犯案還帶著黑狗。(圖/翻攝畫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