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林奇樺報導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入華亞科技園區土地開發案,本月11日遭羈押禁見。同案被告是主導重劃案的前台塑集團總管理處總經理楊兆麟,日前以1000萬元交保,但桃檢提出抗告,高等法院在今(17)日裁定,認為楊兆麟犯罪嫌疑重大,除了有逃亡也有串證、滅證之虞,撤銷原裁定,發回桃園地方法院重裁。
▲楊兆麟千萬交保撤銷。(圖/翻攝畫面)
高院指出,認定被告楊兆麟涉犯刑法第339條第1項之詐欺取財罪及貪污治罪條例第11條第2項之對於不違背職務行為行賄罪,犯罪嫌疑均屬重大,惟依卷內事證,被告除有逃亡之虞外,也恐有串證、滅證之虞,加上裁定所附命被告遵守之條件中,將辯護人納入規範對象,亦有不當;另依被告涉案情節及個人背景環境,原審諭知新臺幣1000萬元具保金額,是否相當且符合比例原則,亦非無疑,因此認定檢察官抗告有理,因此撤銷原裁定,發回原審法院更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