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林奇樺報導
▲黃帝穎指出,若楊文科涉及違背職務收賄罪,那在目前貪汙治罪條例會上升到無期徒刑的犯罪。
竹北發生天坑坍塌案件,今(17)日新竹地檢署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起訴新竹縣長楊文科等12名公務員,檢察官更砲轟官商勾結惡性重大,請法院從重量刑,並沒收超過2.5億元的犯罪所得。對此,楊文科表示,檢方僅僅以片面、間接且無直接關聯的推理,以備受質疑而且司法實務很有疑慮的圖利罪來起訴,令人對檢方偵查結果深感不解。對此,律師黃帝穎就在三立談話節目《前進新台灣》中指出,檢察官現在以圖利罪來偵辦,其實還算是輕的,但現在如果涉及違背職務收賄罪,那在目前貪汙治罪條例會上升到無期徒刑的犯罪。
黃帝穎指出,第一次天坑事件之後把名車吃掉,不到一個月的時間,楊文科毫不避諱直接跟業者說要借接待中心作為競選總部,但楊文科毫不避諱,還去跟建商借競選總部。黃帝穎說,這件事情的荒謬性在於說,就算是借競總或者說招待去飲宴、總統套房都算不正利益。
黃帝穎說,現在檢察官用圖利罪真的還算是用最輕的,5年以上而已,但如果變成違背職務收賄罪,如果找到對價性,楊文科行使職權、蒙著眼睛讓偷工減料的廠商繼續復工,造成4名縣民的危害,他如果有收到對價性,違背職務收賄罪在目前貪汙治罪條例會上升到無期徒刑的犯罪。
▲無罪推定原則。(三立新聞網製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