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鍾昀軒/新竹報導
▲高虹依法遭到停職,新竹市長由副市長邱臣遠代理。(圖/翻攝畫面)
新竹市長高虹安在2020年擔任立委期間,和4名助理詐領立法院公費助理補助高達46萬30元。台北地檢署依違反貪污、偽造文書等罪嫌起訴。今(26日)台北地院一審宣判,依《貪污治罪條例》判高虹安7年4月、褫奪公權4年。仍有新竹市長職位在身的高虹安,依地方制度法第78條規定,高虹安將即刻停職,將由副市長邱臣遠代理。
在涉貪案宣判前,高虹安似乎早已選定代理人選,精挑細選選中了和自己交情友好的副市長邱臣遠代理,許多公開活動也已由邱臣遠代理出席,如今高虹安一審宣判有罪遭到停職,未來動向也引發關注。事實上,高虹安和邱臣遠兩人關係友好,除了公務上的接觸外,私下也會聚餐培養感情。不僅如此,兩人過去也曾一起COSPLAY現身新竹國際動漫節,甚至還會互相傳訊息吐槽、打氣等,可見兩人的好交情。
▲高虹安被爆詐領助理費,今(26日)一審宣判被判7年4月。(圖/記者鍾昀軒攝影)
回顧整起案件,高虹安被爆在擔任立委期間,以浮報辦公室助理加班費、酬金,再以實施「零用金」制度為由,要求助理們將浮報多出的金額回繳,用途由高虹安決定。不過,卻有部分資金疑似遭到高虹安挪用。在台北地院審理期間,高虹安、王郁文皆不認罪,至於黃惠玟、陳奐宇、陳昱愷則認罪。而全案關鍵黃惠玟的「小兔帳本」,指出零用金的使用、要不要繳零用金都由高虹安決定。
台北地院認為,高虹安位居立法委員之要職,負責我國立法等公務,本應廉潔自持,並遵法自律,資為人民榜樣,竟為增加立委辦公室可運用之零用金,罔顧立法院編列預算支給公費助理補助費用之目的,而非法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該助理補助費,敗壞官箴,陳奐宇、黃惠玟及王郁文為立法委員之公費助理,配合立法委員詐領上開助理補助款,亦屬不該。
高虹安最終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4月,褫奪公權4年並沒收犯罪所得新台幣新11萬6514元;陳奐宇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3年(附100小時義務勞務)、褫奪公權1年並沒收犯罪所得新台幣506元;黃惠玟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附240小時義務勞務)、褫奪公權2年並犯罪所得新台幣5642元沒收 ;王郁文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附240小時義務勞務),褫奪公權2年並沒收犯罪所得466元;陳昱愷無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