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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一審遭判7年4月喊上訴 律師分析:二審可能判更重

記者楊欣怡、程奕翔 / 台北報導

新竹市長高虹安因為涉貪、偽造文書,一審被判刑7年4個月,讓她喊出要上訴。對此律師表示,除非可以提供相關單據,證明自己也有把錢放進「大水庫」,否則以犯後態度不佳來看,如果檢察官也上訴的話,高虹安二審可能會被判的更重。

新竹市長高虹安:「針對一審的判決,我絕對會提出上訴。」

新竹市長高虹安因為貪污、偽造文書,一審被判刑7年4個月,褫奪公權4年,宣判結果出爐就喊要上訴,想要力拚無罪復職。

非當事律師陳君瑋:「他只要提出任何一筆單據,說其實這個大水庫,我個人也丟了20萬,我也丟了30萬,法律上混同的概念是什麼,A的錢丟進來,B的錢丟進來,最後我用到誰的錢,不知道。」

合議庭認為高虹安為了增加辦公室零用金,罔顧立院編列補助費用目的,非法利用職務詐財敗壞官箴,從頭到尾都不認罪。

非當事律師陳君瑋:「犯罪事實明確,所以如果最後高虹安二審,他說他會上訴,然後檢察官也必須上訴,這上訴的結果最後有可能會被判更重,理由就是因為犯後態度不佳。」

記者(03.27):「請問一下,今天有特別準備什麼嗎。」

高虹安之所以被定罪,關鍵證人就是時任行政主任黃惠玟,除了握有一刀斃命的小兔帳本,在法庭上更是金句連發。在高辦做到流汗,被人嫌到流涎,連到超商領高鐵票的10元手續費,自己不但無法決定,高虹安還會碎碎念要求助理負擔。

《關我什麼事》主持人陳斐娟:「來,他還說為了一個人要當市長,要把很多人拖累,到底要拖累多少人,他說高虹安曾經說過,他用台語說,我也用台語說,別人做立委都是來賺錢的,沒人在賠錢。」

小氣苛刻個性被爆出,現在內政部也確定,為貫徹政府廉能政治的決心,高虹安停職期間將不給薪,顯得相當諷刺。雖然資策會自訴高虹安,辛辛那提大學博士論文是抄襲經濟部補助計畫產出的兩篇論文,因為提告時已經超過告訴期,因此不受理,但高虹安的政治生涯也已經千瘡百孔。

三立新聞台
#高虹安涉貪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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