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台南報導
▲台南女大生半夜慘遭2學弟性侵。(示意圖/Pakutaso)
台南一名女大生和2為學弟去KTV唱歌後,又將2人約到租屋處飲酒續攤,沒想到竟遭2人輪流性侵得逞,她憤而報警提告。一審判2人3年6月,2人不服上訴,除認罪外也各以35萬和解,台南高分院審理改判2年有期徒刑、緩刑5年。
根據判決書,該名女大生在體育課認識A男學弟、B男學弟,某天A、B兩學弟和同學吃完飯後,決定去唱KTV,同時邀請女大生前去。該女大生答應後,被B學弟載去唱歌。
唱歌結束後,2名學弟還意猶未盡,該女大生便邀請他們,以及另一名男同學去自己租屋處續攤。過程中,學弟A詢問是能借住一天?在得到肯定答覆後,學弟B也表達想借住的意願,女大生也同意,並跟2人說好一人睡沙發、一人睡地板。
等玩得差不多,女大生送走男同學後,因為酒醉頭暈,想趕快躺在床上休息,卻看到學弟A已睡在她的床上,隨後學弟B也躺了下來。由於她無力搬動2人,所以就夾在2人中間睡著。
怎料,2名學弟竟趁她飲酒後頭暈、嗜睡,違反其意願強行脫下衣褲,輪流性侵得逞,女大生事後報警提告。台南地院一審依照強制性交罪,各判2人3年6月有期徒刑,2人則感到不服、提起上訴。
台南高分院審理後認為,2人犯後坦承犯行,並各自以35萬元和女大生達成和解,被害者也同意給予2人緩刑機會,因此撤銷一審判決,改判2年有期徒刑、緩刑5年,並須提供240小時義務勞務、接受3場法治教育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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