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北市廖男因不滿樓上鄰居長期製造噪音,遂持板手痛毆許男頭部11下。(圖/翻攝畫面)
台北市1名64歲廖姓男子,先前懷疑樓上的許姓鄰居(66歲)鄰居持續製造噪音,今年1月間持板手痛毆對方頭部11次,許男頓時頭破血流,狂奔至350公尺外的早餐店躲藏,廖男竟追至早餐店內,再度攻擊許男頭部;士林地院認為,廖男具殺人故意,遂依殺人未遂罪重判他5年6月徒刑。
檢警調查,今年1月16日清晨7時許,廖男因不滿許姓鄰居在樓上製造噪音,嚴重影響他的生活作息,遂趁許男出門上班時,持板手朝他頭部猛敲11次,許男嚇得趕緊衝出公寓,許男妻子則協助脫困。
許男一路狂奔350公尺,躲進麗山街1間早餐店,沒想到廖男竟追至早餐店,再度持板手攻擊許男頭部,造成許男頭部5處撕裂傷、右臉挫傷腫脹等傷勢,所幸及時送醫救治,許男才得以保住1命。
廖男供稱,他是持板手打人,並無殺人故意,倘若他要殺許男,應該會拿菜刀,但他是拿板手,怎麼打也不會腦震盪,所犯罪名應是傷害罪;廖男還說,從2022年過年期間,每天主臥室上方均有敲打聲音,他按電鈴、找管委會求助均無效,他曾服藥入睡,也搬出去一段時間,但返家後依然有敲打聲,讓他再也無法忍受。
許男則證稱,雙方互為鄰居長達30年,他的家中成員很簡單,僅有3人居住,沒人刻意製造噪音,他曾請廖男到家中查看跑步機,老舊公寓傳出怪聲,不一定是他家所造成。
法官認為,案發前雙方積怨已久,廖男持板手敲打許男頭部11次,次數非少,還追至早餐店繼續敲打,甚至在他人阻止下,廖男仍想持續攻擊,顯然非是一時氣憤,行為時具殺人故意,而且中途鞋子掉落,廖男還會回頭撿拾,因此排除精神鑑定之必要,全案依殺人未遂罪判廖男5年6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北市廖男因不滿樓上鄰居長期製造噪音,遂持板手痛毆許男頭部11下。(圖/翻攝畫面)
▲北市廖男因不滿樓上鄰居長期製造噪音,遂持板手痛毆許男頭部11下。(圖/翻攝畫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