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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費用補助,每年二月與八月辦理兩次。(示意圖/資料照)
台北市勞動局為照顧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家庭,自113學年度第1學期起調增北市失業勞工子女就讀私立大專院校學費補助,最高補助新台幣3萬5,800元,凡設籍台北市符合申請資格的失業勞工,可自113年8月1日至9月30日前提出申請;若有申請教育部「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及配套措施方案」,需先將扣減17500元款項退回,避免造成重複申請無法撥款。
台北市勞動局長高寶華表示,教育部於113年上半年起推動「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及配套措施方案」,針對子女就讀私立大專學生實施定額減免學雜費3.5萬元/年方案,由學校於註冊繳費單直接扣減學雜費1.75萬元/每學期。如家中有就讀私立大專子女並且符合本市補助資格者,務必擇優領取台北市政府勞動局最高3萬5,800元的學費補助,請先洽子女就讀學校將教育部已扣減之1.75萬元款項退回學校,請申請者特別留意。
台北市勞動局長高寶華特別提醒,本市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費用補助,每年二月與八月辦理兩次,符合申請資格之失業勞工,同年內申請以一次為限。台北市政府勞動局申請資格說明如下:
1、設籍台北市之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且子女就讀國內高中職或大專院校具有正式學籍者。
2、失業勞工必須於113年4月1日至113年9月30日期間非自願離職。
3、申請人及配偶112年度之綜合所得總額合計在148萬元以下。
4、子女就讀國內的高中職或大專院校且未接受教育部免學費方案或學雜費減免優待之教育補助者。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補助標準:(1)公立高中職每名補助5,000元、(2)私立高中職每名1萬2,000元、(3)公立大專院校每名1萬3,600元,(4)私立大專院校補助最高3萬5,800元。受理截止後將會與其他機關的相關補助比對,若無重複申請就會撥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