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詹宜庭/台北報導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圖/資料照)
前台北市長柯文哲身陷北士科、京華城、台智光三大案,針對京華城案被拿來跟新竹縣長楊文科涉貪案比較,並遭外界質疑圖利,柯文哲今(30日)接受專訪時脫口,「對啦圖利!但哪個地方不合法?」對此,台北市議會京華城容積違失案專案調查小組召集人、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游淑慧忍不住搖頭嘆,「這是民眾黨所言的圖天下利嗎?說出這種話的柯主席,我覺得真的是個法盲主席!」
柯文哲30日中午接受媒體人黃光芹節目專訪,面對外界將京華城案與楊文科涉貪案比較,柯文哲說,這兩案不一樣,楊文科案是別人要求成立委員會判定要不要停工,結果楊沒有,更慘的是還跟工務處長拿錢。
柯文哲續指,京華城案則是經過都市計畫委員會、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3個專案小組,再加上都發局官員,全部都有會議紀錄,質疑「如果說有問題,那你打算抓誰?至少50個人,意思是說這50人全部被收買嗎?你們告訴我哪個地方不合法?他說圖利,我說對啦圖利!但哪個地方不合法?講不出來,難道只要跟政府做生意、有互動,全部都要虧錢嗎?」
對此,游淑慧忍不住搖頭嘆,「特定圖利本身就可能涉嫌違法,為什麼只有京華城可以?這是民眾黨所言的圖天下利嗎?說出這種話的柯主席,我覺得真的是個法盲主席!」
游淑慧指出,圖利罪的構成要件是「公務員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令,直接或間接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因而獲得利益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百萬元以下罰金」,而本案監察院調查報告和都發局內部文件都已清楚告訴大家「京華城不是都更案件,不適合用都更條例取得都更容積獎勵」,但最後卻在市府的主導下,讓它仍得以準用都更條例取得市值百億的容積獎勵。
游淑慧說,市府內部會議討論曾不只一次有人明確提醒「用都更獎勵有適法問題」,但柯市府仍這樣做,甚至柯市長指定副市長彭振聲還要當這個案子的專案管理,這種行徑到底算不算是「明知違背法令,直接或間接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因而獲得利益者」?就讓社會公評與司法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