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擾人清夢!怪夫半夜DIY狂震動 還拿手機偷拍妻下體

記者楊忠翰/台中報導

陳姓人夫與妻同床時竟忙著DIY。(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陳姓人夫與妻同床時竟忙著DIY。(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台中市1名陳姓人夫,與妻子結婚逾15年,育有2名子女,先前他經常在半夜DIY,床墊震動害妻子無法入睡,有時還拿手機偷拍其下體,妻子忍無可忍訴請離婚,二審法官判准離婚,陳男還需負擔每月2萬4千元撫養費,全案仍可上訴。

陳妻主張,他與陳男在2008年間結婚,2人育有2名未成年子女,當初她是意外懷孕結婚,2人並無感情基礎,丈夫婚後毫無家庭觀念,將家事跟育兒等工作全丟給她,經常在外玩到三更半夜才回家,亦未負擔足夠的生活費,導致她必須重返職場,藉以負擔家計。

陳妻接著表示,丈夫經常以瑣事為由嫌棄她,但她同時要兼顧工作及家務,每晚10時就要入睡,以免工作時沒精神,但丈夫經常在深夜返家,導致她輾轉難眠,甚至在她身旁DIY,讓她對性事產生厭惡感,丈夫甚至翻開棉被,並偷拍她的下體,前年底他帶著女兒搬出住家,迄今與丈夫分居已有2年之久,2人形同陌路,婚姻已生破綻,遂決定訴請離婚。

陳男辯稱,平常他有分擔家務,至於偷拍下體一事,全因他耳朵進水,欲拿手機照明時,不慎掉落在妻子腳邊,他並非為了偷拍對方下體,當時他坦承偷拍一事,僅是想要安撫妻子,夫妻鬧彆扭很正常,他仍願意維繫婚姻。

一審法官認為,雙方婚姻仍有回復可能,因此駁回陳妻之訴,陳妻不服提起上訴;台中高分院認為,雙方都坦承從2020年開始發生問題,夫妻感情、生活習慣、性生活等方面,均無法溝通協調,陳男還曾偷拍妻子下體,讓雙方婚姻關係更加惡化,實難期待雙方重新經營日常生活,而且陳妻不是可歸責一方,因此判准2人離婚,陳男還需負擔子女撫養費2萬4千元,直到子女成年為止,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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